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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咨询

2023-12-28 14:17浏览次数:368次

1.入职时间 2023年10月14日 2. 工作岗位 :外贸员 3:上班时间 中国时间早上8点至下午5点 周末单休 可以提供考勤证据 拍摄了11月份,12月份至今的考勤打卡表 5.工资构成 2023年10月13日面试 口头规定 2023年10月14日起两个月为试用期 正常薪资为4500+社保 试用期为百分之80 至今只收到过一次银行汇款 金额为968元 时间为2023年12月16日 并没有工资条 相当于拖欠了两个月工资 6:2023年10月14日入职 我查询十月份并没有给我缴纳社保 于是十一月的时候要求他缴纳社保 他给我缴纳了社保 但是金额是我全额缴纳 也就是1200+ 7: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8:有社保缴纳记录 考勤打卡单照片 工作餐盘上有公司名字 有与老板 会计的微信聊天记录 希望得到的解答是 下一步该如何正确去维权 1:该公司与本人签订了竞业协议 但其中并未规定对我的补偿金 2:公司没有在入职当月给我缴纳社保,而是十一月从我十月份工资里克扣1200+全额社保金额 3:目前工作时间三个月,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4:拖欠工资2个月 目前是还在职

  • 杨锦浩律师
    2023-12-28

    你好!首先,即使竞业限制协议中并未约定经济补偿,其中的竞业限制约定也是有效的。将来你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以后,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第二,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自员工入职后30天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不是必须当月参保。就此你可以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咨询或者投诉。第三,自你20231014日入职至今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2023年11月14日起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第四,对于11月份的工资构成拖欠,对于12月份的尚未构成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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