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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16:31浏览次数:563次
15年任职的一家单位,不签合同,离职当天直接电话告知并交接工作,当时隐忍。20年任职的一家单位,原合同期满后未续签,两个月后因不满公司未支付之前答应的项目提成和三小时的通勤而离职,公司仅按原合同薪资计算工时工资。
你好!对于入职第二家单位的问题,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同时,如果公司确实无故拖欠你的项目提成,而你有证据证明自己是以此为由辞职的,那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