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2023-12-10 13:16浏览次数:528次
员工刚提出要在下周离职,按劳动法规定他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离职,我们可以以承担损失为由扣除他上个月或这个月的工资吗,不能的话工资应该怎么结算
你好!首先,你们可以要求员工从提出辞职之日起计算,应工作满30日才能离职。其次,如果你们不要求其工作满30日再离职,或者员工拒不同意工作满30日再离职的,你们有权要求员工赔偿因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但必须是造成了实际的损失才能要求其赔偿,直接扣工资是缺乏依据的。此外,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这种情况下认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且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是很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