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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签定劳动合同,要求赔偿

2023-11-07 23:51浏览次数:249次

某人以联合创始人和股东身份加入到我公司,没有提出和公司构成劳资关系。某日看到业务不好做和法人代表发生争执后,想退出不干了。随即反咬一口说公司和他没签劳动合同,索要双重赔偿。他既然是股东之一,未签劳动合同,他本身就有责任,为啥一定要咬公司。

  • 杨锦浩律师
    2023-11-08

    你好!如果这个人是联合创始人和股东的身份在公司工作,而且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那可以主张其与公司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因为这种情况不符合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不平等的人身从属关系的基本特征。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只要举证充分,这样主张获得支持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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