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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5 15:27浏览次数:1726次
本人因公周骨骨折,工伤后每月只拿到1980元工资,别的什么都没有~ 1980元比天津市最低工资还低~ 还有单位不给上单位那一部分公积金~只有我本人每月交的自己那部分公积金~我就想问问一家上市公司这样做是不是犯法了~需不需要走劳动仲裁~
你好!回复如下: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低于原工资标准,就差额部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而应向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