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Labor lawyer website of Shenzhen
客官请留步,留下你的问题吧!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已经在线解答数千条网友提问。有任何劳动法问题,只要一键提交便可免费获得律师的专业回复。我们的口号是:
有问必答,答必解惑!
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2023-09-26 15:08浏览次数:566次
公司项目撤销了,说因客观情况变化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要解除合同,赔N+1。想问一下杨律师,这种项目撤销是公司的经营风险,可以视为解除合同的理由吗?公司是不是应该赔2N?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项目撤销,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