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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17:14浏览次数:577次
与公司连续签订2次劳动合同,今年9月10日到期,公司现已告知我到期后不再与我续签合同,理由是公司不想签,请问给N补偿金合法?还是给2N合法?
你好!如果劳动合同是在今年9月10日期满,你在此之前明确要求公司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就必须与你签订,而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之上,如果公司强行终止的,很大可能就会构成违法终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