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2023-07-01 11:51浏览次数:980次
试用期一位员工,职位是采购,入职签订了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规定禁止将公司任何内部文件拷贝带出公司范围内;
综合评估该员工试用期未达到公司用人标准,所以试用期内辞退了她,但是她说不认可公司的辞退标准,要求仲裁,公司也不反对她去走仲裁;
不过通过监控查看到她最后一天把公司内部所有文件聊天信息都截图保存到自己的U盘,她拒不承认拷贝了公司的资料,由于职位是采购,涉及到很多公司的机密信息,现在公司商业机密受到威胁,有监控全程拍摄到她拷贝资料,还有同事在她后面看到了操作,是否可以通过这个证据起诉她要求赔偿且销毁所有的的文件资料呢?
你好!要求她赔偿,那要能够举证证明她侵害了你们公司的商业秘密,但照你说的情况来看,可能还达不到这个标准。不过,你们以她违反保密协议为由发函或者起诉要求她销毁相关文件资料,倒是具有一定可行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