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在线免费咨询

调职降薪

2023-05-28 00:48浏览次数:361次

本职工作并无出

  • 杨锦浩律师
    2023-05-28

    你好!一般来说,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如果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

    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12
    © 2021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7004715号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