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问一下
一·公司业务未到期,员工合同到期的条件下
公司与员工续签2个月协议与公司业务时间同步,(宣读文件说如果公司业务竞标不成功按一年一个月赔偿,2个月按0.5个月赔偿,当时员工听成是多签2个月多赔偿一点,算不算是承诺赔偿员工),续签后公司降工资说是集团瘦身健体等文件,公司亏损为由降工资到2500左右。
二·公司说业务继续,要续签长期合同,(领导下达的关于合同到期不愿意续签合同的,经公司相关部门领导咨询人力资源部,如果合同到期,公司给出合同续签,不愿意续签的,没有任何赔偿金,大家也可以到相应的部门,比如劳动局之类的去咨询也可以,公司都是合法合规的。请大家相互转达。)
请问这种情况不续签能得到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