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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2 22:05浏览次数:671次
劳动者主张加班,是不是每天的加班都要证据?
你好!这个问题太复杂了。拿周六加班来说吧,有证据证明你4月1日、4月8日、4月15日和4月22日存在加班,那当然最好。要不然,如果用人单位4月份的考勤表中记载你4月份周六加班了4天,当然也可以。退一步讲,如果4月份的考勤表中记载你4月份实际出勤的天数为24天,比法定应出勤天数多了4天,也是可以的。再退一步讲,你既没有证据证明某个周六加班了,也没有证据证明某个月份周六加班了多少天,但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一直都是实行单休制的,也可以。因此,不能问要什么样的证据,而是看你能收集到什么样的证据。
有考勤记录只能证明加班事实,在没有证据证明是公司安排的,是不是也很难获得支持?实践中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是不是败诉很高?
在考勤记录能够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的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主张并非其安排的,或者主张必须要经过其审批才能认定为加班,那么,用人单位是有义务提供反证的。的确,现实当中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成功率并不是很高。关键点在于,就主张加班费的事项,需要劳动者承担相对较重的举证责任。如果证据不充分,司法机关就不会支持劳动者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