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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8 10:02浏览次数:642次
要求返还服务费1780元、考务费800元及利息
(当时经由微信转帐给新晨国际教育的帐号 以2580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0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被告偿清之日为止)。
事实与理由: 2020年1月10日,新晨以报考健康管理师可以申领政府补贴为由进行广泛招生。新晨在向我咨询健康管理师的相关信息时,新晨故意隐瞒报考健康管理师的条件,对我进行虚假承诺,并向我收取了相关费用。 我认为,新晨既不具备教育培训的经营许可资质,没有提供审查我是否符合学历、职业等相关要求的服务。因此,我交付相关费用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新晨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为维护自身利益,特向罗湖区人民法院立案提起诉讼,望帮忙申诉并帮忙争取退款要求。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