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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2023-03-17 10:44浏览次数:955次

**背景材料:** 我是2022年12月12日入职了现在这家公司,但是2023年2月底突然说项目要结束了,要我自己提交主动离职,我认为这不能体现我本人的意向,所以拒绝主动离职,让他们开除我,于是当日就强行让我离项,最近这半个月以来,也是各种作妖(想方设法要求个人主动离职),反正就是不主动辞退。 但是我部门最近几天以来,又提出了新方案,我部门HR称因为辞退流程过长,他们不好控制,且到时候会惊动集团,所以建议我主动提离,但是以其他方式赔偿我一个月工资,即从离职开始时间,往后推一段时间算工出,未来以正常工资结算我这段时间的工资,作为劳动补偿,我想问: - **【第一】** 一旦进行这种操作,是否违法?个人是否可以接受这种方法? - **【第二】** 如果以此种方式协议离职,需要如何在法律层面确保个人利益不受损害?即,是否可以以邮件等书面方式,未来作为呈堂证供?此种情况是否需要另外签署什么协议才可? - **【第三】** 您认为解决这种问题,有没有其他更好的方式

  • 杨锦浩律师
    2023-03-17

    你好!一般是签订一份协议(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把双方谈好的内容写进去,这样对你才有保障。到时只要你仔细看协议条款,确实是你们双方协商好的内容,那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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