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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23:53浏览次数:590次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是一名在龙华上班的普通员工,在任职期间认识到很多公司的客户资源,并且在工作期间使用个人微信加了不少公司客户(公司并无配备工作微信),平时也是使用个人微信处理工作日常,近日我于2023年3月10日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并且所有手续都已经交接完成,3月12日是公司发放工资的日子,但是老板质问我为什么要在离职的时候去加客户微信,本人的确出于私心去加了几个客户微信,但是没有过多交流,后来我便拉黑了,公司认为我是想将公司客户资源带去下一家公司,违反了保密协议,于是要求我删除所有的客户资源才发放工资给我,请问律师:公司行为是否合法?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我是否需要删除公司客户微信?
你好!工资肯定是要向你发放的,至于你有没有违反保密协议,或者说有没有侵害公司的商业秘密,是另一回事。而后一个问题,主要还是要结合保密协议的具体约定来看,具体而言,是看你的行为是否违反了保密协议的具体约定。
感谢律师解答.还有几个问题
1.公司是单休,上班时间是中午12点到晚上9点.每天工作9个小时,每周就是54个小时,没有加班费,请问是否可以找公司索要这部分工资?
2.我的工资是7千,公司缴纳社保基数是2360,是否算未足额为我缴纳社保?
3.公司向客户售卖可以翻墙去外网的软件和节点,是否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