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2023-03-11 19:17浏览次数:1021次
私营公司以业务调整为由,称没有相关职位编制了(之前同事还在),然后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应该如何维权?要求赔偿金还是恢复岗位,哪一种比较合适?感谢
你好!关键是先拿到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然后才好维权。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获得支持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多数都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已经发了解除通知书,说的就是业务调整,没有职位了,然后解除劳动合同。
我们公司在多个城市有办公地,其它办公地还有这个职位
好的,谢谢。不过之前也没有书面通知相关的事情,解除就直接发下来了,不谈客观事实是否成立,看您提的规定需要提前30天或一个月工资,那应该还是不合法的。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发〔2015〕13号)第8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其实也包括未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是不会因此而被认定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那意思是,N+1应该没什么问题,但2N就不一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