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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2 09:50浏览次数:647次
律师您好!我是国企子公司(小微企业)的正式员工,在我的劳动合同存续期内的前三个月,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以试用期为名),后来对我做过类似的等价赔款,但是没有补缴(涉及审计账目,他们不愿意)。请问我可以在离职前后去投诉该公司吗?我还有什么机会可以补缴这三个月的社保呢?谢谢您!
你好!可以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但“做过类似的等价赔款”,你应该要拿出来。
感谢您的关注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