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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补偿问题

2022-09-27 17:02浏览次数:1114次

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公司协商离职,关于我的的未休年假补偿,法律上应该是3倍补偿,但是公司想要我强行修完年假再离职(拒绝支付3倍补偿)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要求拒绝强制休假,拿到3倍对应的年假补偿

2,例如我10月中下旬(未结束)被离职,那么N+1中的1是以9月工资计算还是10月工资计算呀

  • 杨锦浩律师
    2022-09-27

    你好!首先,公司有权安排你休带薪年休假,只有不安排你休假,才需要向你支付未休年假工资。而且未休年假工资是按2倍计算,不是3倍。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0条的规定,“N+1”中的“1”按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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