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在线免费咨询

试用期提前七天离职,人事以招不到合适的人为由,不给办离职手续

2022-09-23 16:08浏览次数:551次

试用期提前七天说离职,人事以招不到合适的人为由,不给办离职手续,若是多次协商还是无法离职要咋办

  • 杨锦浩律师
    2022-09-23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试用期内只要你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无须用人单位的批准和同意。也就是说,只要你按规定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离岗离职。当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的规定,在离岗离职之前,你应当按照约定办理好工作交接。

    10
    © 2021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7004715号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