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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工资结算及后续问题

2022-09-01 11:28浏览次数:655次

公司强行我离职,在此之前有公司单方面书面形式解除通知,离开当天未沟通工资结算日及离职证明类,可以要求立即结清工资及绩效吗?离职证明能否要求出据,走仲裁深圳市申请法律援助配备律师的条件是什么?期待辛苦解答~

  • 杨锦浩律师
    2022-09-01

    你好!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5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第65条第2款的规定,发生劳动、人事争议,职工在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和仲裁活动中,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其中职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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