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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工作22天制,高温补贴按30天核算,每天10元,合理吗?

2022-07-21 11:26浏览次数:755次

用人单位(深圳市深逸通),工作车间没有空调,温度在33°以上,未足额发放高温补贴,22天工作制度,按300元乘以30天,每天10元核算员工高温补贴合理合法吗?

  • 杨锦浩律师
    2022-07-21

    你好!首先,根据《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第4条的规定,只有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才可以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否则应当按月发放):

    1)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2)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3)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其次,根据《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9号)的规定,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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