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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施工不合格,导致损失让工人赔,应不应该?

2018-11-01 06:47浏览次数:2119次

我们是打零工的,工资日结,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协议,施工过程中没有图纸,没有技术员,施工过程中,老板也没说这不行那不行,施工完成了却说这不行那不行,交不了工,返工的工钱材料钱要我们打零工的出,因为不拿钱就走不了,我们东拼西凑的先拿了一万元,还差五千,又让我们写协议还欠他五千,我想问问,到底是不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该不该出这些钱,谢谢

  • 杨锦浩律师
    2018-11-01

    你好!就你所述情况,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形进行分析:

     

    情形1——你们和用人单位之间成立劳动关系

    在这种情形下,用工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除非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即使是由于你们的失误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也不能要求你们赔偿损失,只能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对你们进行适当的处罚。

     

    情形2——你们和“老板”之间成立劳务关系

    在这种情形下,你们施工有没有问题非常关键。由于你们之间是劳务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如果你们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你们提供的劳务有没有违反你们与“老板”之间的约定是关键问题。

     

    要看你们是不是违约了,首先要看你们和“老板”之间事先是否就提供劳务的标准(如提供劳务的方式和内容等)达成了约定,这既可以是书面约定,也可以是口头约定。如果事先有约定,就看你们提供的劳务符不符合要求——符合要求那就不构成违约,不符合要求则构成违约。如果事先没有约定的话,如你所述,在你们提供劳务的过程中,“老板”明知你们提供劳务的情况,却并未提出任何异议,那就不宜认定你们违约。既然没有违约,要求你们赔偿损失也就没有依据了。

    8
  • 网友
    88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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