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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10:51浏览次数:941次
事情是这样的,公司下了个辞退名单,我6月13日中午的时候被人事通知我在名单内,她让我明天不用来了,工资算到周五就是6月17号。我就发飞书信息问她,赔偿怎么算,她就开始跟我说只能争取到周五,没有赔偿。 然后我就和人事说,未转正辞退至少要半个月赔偿金,如果没有的话我就直接去劳动局仲裁。她还骗我说要到当地(公司在浙江湖州),我们工作点在深圳让我考虑时间成本。 我表示不接受这个时间且没有赔偿就接着和人事谈,她说给我多九天工资,我直接和她说我就要按流程走。而且她不敢和我书面沟通,都是打电话,通话我也录了音。(还拿绩效来说我工作,但是我工作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后来人事说答应给我半个月赔偿,让我赶紧签合同,去飞书提离职审批。我离职审批直接写的被辞退,她退回让我写个人原因,然后合同也很大问题,上面写我今天截止工作,工资发放到15天后(写的并不是赔偿),万一签了她可能会算我旷工。并且不是被辞退的理由。 我让她白纸黑字写清楚是赔偿多少并且写清楚工作截止时间,以及工资与赔偿支付时间。但是他们改了协议也并没有加上这些内容,也不愿意开辞退通知书于我。 目前也一直没有继续沟通,就一直这样耗着。 请问我现在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做?
那如果我想要之后申请失业金,这个协议上写的是“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的原则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且对方不愿意开具辞退通知书。
这个协议能算是申请失业金的材料吗
若协议不达成,走到仲裁的地步,我有公司人事电话沟通时说辞退我的话,比如“你今天交接完之后就可以不用再来了”这种,是不是已经可以当做被辞退的证明?
还有协商时电话想让我签辞职申请书的录音,这种能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