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在线免费咨询

在校的大四学生是否可以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

2018-03-07 16:05浏览次数:2342次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是在校的大四学生,是否可以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

  • 杨锦浩律师
    2018-03-08

    你好!如果是直接就你的提问进行回答的话,当然是“可以”,因为法律、法规并未禁止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从更深层次来说的话,这其实涉及到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为法律所认可、是否被法律所保护,亦即其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问题。


    根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于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都按照劳务关系来认定。但是,其实上述规定并非完全否认在校学生的劳动者主体资格,而是应当进一步区分是否以就业为目的。如果在校学生是以就业为目的的话,应该说也是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正是基于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才在一个案例中认定一名在毕业前入职、毕业后继续在某公司工作的大学生,与该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其中包含毕业前几个月的时间。当然,这种裁判结果目前还只是个例。


    说到底,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尽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作为用工期间的执行依据以及出现纠纷时的处理依据,对于刚进入社会的大学生尤为重要,就算不按劳动关系认定,签订书面合同至少也会多一份保障。

    3
  • 网友
    2260天前

    明白了,谢谢杨律师

    1
    © 2021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7004715号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