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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0 20:23浏览次数:1839次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大三在读学生。今年国庆期间在天津市和平区世纪都会商厦的米斯特披萨兼职,国庆假期结束后我向店长表明了今后不再去兼职的意愿,店长也予以同意。在十月十日发放九月份工资的时候,我想要回自己所有的工资,也就是国庆三天的工资,但是店长说不能给我结算。所以,我想请问我是否能在已经离职的前提下要回自己的工资。
你好!因为你是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能成立劳动关系,你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你们双方的约定(包括书面约定和口头约定)为准。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务报酬,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周期和过程比较麻烦,请问我有更快速的方法要回吗
你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很可能不会受理。你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估计也很难解决个结果出来。因此,你只能自己先跟公司要;如果要不了,最后有效的解决途径就是向法院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