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劳动法免费咨询热线 : 198-4265-1889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试用期问题

2021-08-16 14:20浏览次数:1401次

您好,我们公司所在地是在汕头市。现在有一个问题,对于新员工,我们有一个前6天的适应期,如果这期间双方任意一方不合适,是没有薪资的。在面试时都会说明情况,也一直没有问题。现在有一个新来的第五天不做了,来要薪资。在第五天的时候,有在明确跟本人确认过试工期6天的事,对方也明确说清晰。现在对方不愿意,要去劳动仲裁。这种情况下,劳动仲裁会支持对方的申诉吗?

  • 杨锦浩律师
    2021-08-16

    你好!很大可能会支持劳动者的诉求,因为你所谓的“适应期”“ 没有薪资”,即使劳动者同意,你情我愿,也是违法而无效的。即使在试用期内,也必须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9
    © 2021 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津ICP备17004715号 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