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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9 06:58浏览次数:1714次
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在中交公司东莞二分部就职期间给单位垫付六万余元日常生活费用,离职一年多了也没有给报销一分钱,打电话项目负责人不接,发微信还给拉黑了,我要怎么处理才能要回来我的血汗钱
你好!由于你在该公司已“离职一年多了”,如果你要求用人单位报销垫款而按照劳动争议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话,若你不能证明存在时效中断或者中止等情形,那么你的请求或已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但你所述纠纷如果是你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借款纠纷,诉讼时效则是三年,你可按照民事纠纷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