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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离职,按公司劳动手册,是否可以要求13薪按比例折算?

2021-07-13 16:03浏览次数:2148次

员工手册如下:

13月工资(暨年终奖金、部分岗位适用):一般情况下,第13个月工资等同于当年第12月的标准工资(不含加班费、全勤奖等)。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该员工的第13个月工资将按比例计算。具体第13月工资(暨年终奖金)政策,公司将另行公布。

  • 杨锦浩律师
    2021-07-13

    你好!就你所述问题,应当适用《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4条第2款的规定更贴切一些,因为该条是专就员工离职如何享受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的情形所作出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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