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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22年1月起执行)

2022-05-11 16:41浏览次数:28305次作者: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深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20221月起执行),详见下表。

 

深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

险种

缴费标准: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基本+地补

(深户)

24%

15%

+

1%

8%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基本

(非深户)

23%

15%

8%

医疗保险

一档(基本+地补)

8.2%

6%

+

0.2%

2%

职工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二档(基本+地补)

0.8%

0.5%

+

0.1%

0.2%

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档(基本+地补)

0.55%

0.4%

+

0.05%

0.1%

生育保险

0.45%

0.45%

/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202111日至20221231日,生育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比例由0.5%降至0.45%

失业保险

1.0%

0.7%

0.3%

本市最低工资

201812月至20234月,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单位缴费比例由1%降至0.7%,个人缴费比例由0.5%降至0.3%

工伤保险

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

0.14%0.28%

0.49%0.63%

0.66%0.78%

0.96%1.14%

20221月至20224月,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50%

20225月至20234月,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阶段性下调20%

/

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说明:

1、“本市最低工资”是指当前深圳市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

2、自202171日起至2022630日止,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基数涉及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7647/月、11620/月的标准计算;

3、此表不含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际缴费金额以系统计算为准。

4202241日至930日期间免征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来源: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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