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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享受产假、80天的奖励假以及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怎么发

2026-02-06 12:44浏览次数:51395次作者:深圳劳动法律师所

深圳产假、奖励假、陪产假工资标准一览表


假期类别

工资发放标准

法律依据

产假

按女职原工资标准(是指享受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或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按二者之中较高确定)发放。

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第四款;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80天奖励假

职工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应得工资计算,但加班工资、高温津贴、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或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除外。(简单说,就是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发工资,但加班工资和高温津贴等可以不发。)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粤高法发〔20182号)第六条

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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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十七条 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职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条所称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职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参加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

第十三条 女职工按照规定休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的,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或者欠缴生育保险费,造成女职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省及所在统筹地区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向女职工支付费用;其中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前款所称女职工原工资标准,是指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按照女职工应得的全部劳动报酬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货币性收入。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计算。女职工享受假期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照其实际参加工作的月份数计算。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正)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粤高法发〔20182号)

、女职工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休产假的,原工资标准按照《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奖励假和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职工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应得工资计算,但加班工资、高温津贴、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或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除外。

 

(文中插图来自互联网。如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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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次

    • 杨锦浩律师
      2025-12-07

      陪产假工资的计算,没有那么复杂,就和休年假一样计发工资。简单说,就是休假期间实际上没出勤,但视为员工出勤那样计发工资就可以了。比如,员工在202511月休了3天年假,除此以外均正常出勤,那11月就按员工全勤计发工资就可以了。休陪产假也是一样,如果员工在202511月休了15天陪产假,除此以外均正常出勤,那11月也是按员工全勤计发工资。总而言之,就是休陪产假、年假期间,员工实际上没出勤,但视为他正常出勤了,所以,员工不会因为休陪产假、年假而少拿工资,当然,肯定也不会因此而多拿工资。就和正常出勤的情况下拿到同样标准的工资。具体的例子,可以参见《婚假&丧假&年假&陪产假工资》。

      8
    • 网友
      2025-12-07

      陪产假期间的周六和周日是固定休息日,是否也有工资?还是要除去周六日,那么15天是两周加1天,有两个周六日,是不是陪产假只有11天工资?

      0
    • 杨锦浩律师
      2025-12-07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管是哪个版本,都从来没有规定产假、奖励假工资应当如何发放。而且像这么细的问题,一般都不会是法律作出规定的,而通常是司法解释或者各地的司法性文件作出具体的规定。就像《劳动合同法》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二倍工资,但并没有规定另一倍工资应当如何计算,而是由司法解释和各地的司法性文件来作出规定。我国的现实情况是,越是效力层级低的文件作出的具体规定,越是会作为对具体问题进行处理的依据。

      2
    • 网友
      2025-12-07

      奖励假和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应按职工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应得工资计算,但加班工资、高温津贴、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或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除外这句话,在2021年版本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 中并不存在,而且《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是2018年的。那么,在计算奖励奖和陪产假时,剔除“加班工资、高温津贴、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或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是否就没有明确法条可以支撑了。

      0
    • 杨锦浩律师
      2025-12-07

      所谓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顾名思义,是指劳动者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的工资标准。产假期间,女职工都不上班了,何来正常工作?所以肯定是按休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确定。简单来说,深圳的仲裁机构一般是按劳动者在休产假前12个月,对剔除“加班工资、高温津贴、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或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以外的劳动报酬折算平均工资,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参见《产假&80天奖励假工资》,那里有举例说明。

      5
    • 网友
      2025-12-07

      【按女职原工资标准(是指享受产假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或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按二者之中较高确定)发放。

      这段话里面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是指产假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吗?

      0
    • 杨锦浩律师
      2025-01-10

      首先,绩效工资不属于“加班工资、高温津贴、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或未确定支付周期的劳动报酬”,而且一般和员工出勤是相关的,所以在计算奖励假工资时应当纳入。其次,在绩效工资根据每月考评等级发放的情况下,那么数额应该是不固定的,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绩效工资的具体数额,或者说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会结合实际情况以及公平原则取一个相对合理的数额。

      5
    • 网友
      2025-01-10

      请问平时日常工资由固定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按每月考评的等级发放,此种情况奖励假期间的工资应如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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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锦浩律师
      2024-09-13

      问题已回复,详见《陪产假》。

      4
    • 网友
      2024-09-13

      您好!请问在深圳生4胎有陪产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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