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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6 07:45浏览次数:23799次作者:深圳劳动仲裁律师网
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6月26日发布的《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9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16号),自2019年7月1日起本市高温津贴执行每日32元的标准。
附:历年天津市高温津贴标准
单位:元/日
实施日 |
执行标准 |
2014年1月1日 |
24 |
2015年1月1日 |
26 |
2016年7月1日 |
27.3 |
2017年4月1日 |
29 |
2018年4月1日 |
31 |
2019年7月1日 |
32 |
声明:上表由天津劳动仲裁律师网根据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官方数据整理而成,转载或引用时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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