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标准模板

作者: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市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用人单位住址: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履行地: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邮编:
现居住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电话):
紧急联络人: 联系方式(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方招用乙方并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 小时。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内容为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工作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工作地点为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履行地。
第四条 甲乙双方均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乙方在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为每小时 元,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支付的小时工资标准不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第六条 乙方不享受带薪休假、医疗期等规定。
第七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双方均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违约金。
第八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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