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案件指定管辖的通知
2023-04-15 16:24
浏览次数:19682次
作者: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作者: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关于仲裁案件指定管辖的通知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从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增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升仲裁效能、优化服务,根据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仲裁委”)《关于明确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穗劳人仲委〔2017〕4号)第三条的规定,现对市仲裁委管辖的部分争议案件作如下处理:
自2018年10月1日起,在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案件,以及用工地在你区的外地企业所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你委管辖。
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