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天津工伤律师免费咨询

2020-01-12 17:33    浏览次数:13204次
作者:天津工伤律师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最新制定的《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自2019111日起施行)的规定,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此外,根据最新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应当自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起60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在此之前,对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没有时间限制的,而自新版《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自2019111日起施行以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就要注意申请时限的问题了!



天津工伤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189-2062-7106(刘峒尧律师)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5号北方金融大厦15

天津工伤律师免费咨询

上一篇:天津市各区申请工伤认定咨询电话|天津专业工伤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下一篇:天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天津专业工伤律师免费咨询

相关推荐

1次

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