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确诊职业病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
2018-10-26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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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津社会保险

作者:天津社会保险
编辑同志:
我是2014年10月审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12月确诊为职业病,2015年2月认定工伤并确定伤残等级为五级,请问我能否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刘玉
刘玉读者:
根据《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津政令〔2012〕50号)文件第26条规定“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本规定自2012年3月5日起施行。《职工退休后确诊职业病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发标准等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12〕375号)文件规定“职工退休后被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标准以本人初次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为计发基数(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领取不足12个月的应与退休前的缴费工资基数一并计算),计发基数高于确诊职业病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天津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低于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天津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
依据上述文件规定,您退休后确诊职业病后认定工伤并鉴定等级为五级,可以按照上述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