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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常见劳动合同法问题

2020-02-17 10:45浏览次数:20504次作者:天津专业劳动合同法律师

以下为天津劳动合同法律师总结的常见的劳动合同法问题:


1.天津地区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答:有三种情形,分别是: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未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但未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自劳动合同期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如何计算?


答:由于《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一款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通俗的说就是发双倍的工资,因此,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应按照劳动者当月的工资标准计算。比如,劳动者1月份的工资为3500元,2月份的工资为3000元,3月份的工资为4000元,那么, 123月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也相应地按3500元、3000元、4000元计算,依此类推。


3.劳动者入职时,用人单位不得有哪些违法行为?


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证或收取押金有什么后果?


答:首先,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其次,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5.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时间是多少?


答:详见试用期一览表


序号

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

1

不满3个月

不得约定试用期

2

3月以上不满1

不得超过1个月

3

1年以上不满3

不得超过2个月

4

3年以上以及无固定期限

不超过6个月

5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不得约定试用期

6

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成立,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备注: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6.法律对于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是“三重不低于”,即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俗称“转正后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7.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吗?


答: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且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计算公式为:

赔偿金=试用期满月工资标准(俗称“转正后工资”)×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已经履行的试用期”减去“法定最长试用期”)


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为期二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并约定试用期满后劳动者每月的工资标准为3000元。在该试用期约定实际履行之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金为3000{3000元×(3个月(违法约定)-2个月(法定))}


8.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工作不满一年辞职需要赔偿违约金,合法吗?


答: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了服务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约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需承担违约金,是合法的。但除了上述情况之外,任何有关劳动者辞职需承担违约金的约定,都是违法而无效的。


9.约定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需承担违约金,合法吗?


答:如果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0条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规定,约定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需承担违约金,是违法而无效的。


10.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劳动者应如何维权?


答: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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