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不管股权如何变化,哪怕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只要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未解除或者终止,那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而不会涉及经济补偿的问题。
你好!如果是成立劳动关系,而且你离职已经超过1年,那有可能已经超过1年的仲裁时效,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期间一直在索要。而如果成立的是劳务关系,则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你好!计算“三金”(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不得高于深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深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而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资基数无此限制。
你好!如果确有证据证明该员工有工作失误,且薪资待遇不变,可以对其进行调岗或者培训。
你好!这里不是投诉举报的平台。建议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或者诉诸司法程序维护权益。
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深中法发〔2015〕13号)第80条的规定,不支持经济补偿。当就某一问题有具体规定的时候,一般就会适用该具体的规定。
你好!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要求补缴。但如果没有工资支付记录,会很麻烦。
你好!你说的这两个情况的变更,是否符合被迫解除的条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简单来说,工作地点变更,关键是看是否明显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明显增加劳动者的劳动成本;而工资结构改变,关键是看是否由此导致劳动报酬减少了。
你好!没听说最高院要出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而且酝酿多年的解释二才于今年颁布施行,解释三不知道要到何年何月了。
你好!首先,你可以拒绝回答跟工作无关的问题。其次,如果属于性骚扰,你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向妇联等有关部门投诉,甚至向法院提起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之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你好!请描述你要问的问题。
你好!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有可能到本月底会出现门店“人去楼空”的情况,因此,提前做一些维权行动是有必要的。可以发函或者发电子邮件向公司询问处置方案,留好证据。同时,也应当提前收集或者保全其他相关证据,还要密切关注公司的动向。至于你问工作调动是不是合理,这不太好判断,因为只是涉及到“每周出差东莞门诊1次”,而并不是把你调到东莞门诊。当然,通常门店关闭,对劳动者另行安排,一般都遵循协商的原则。如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是无权单方决定的。
你好!社保问题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拖欠工资问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可以依法申请破产;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补充责任。
你好!你们有权拒绝,而且应当拒绝。因为是公司要求你们离职的,所以要么是双方签订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要么让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需要,因为是公司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所以需要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N)。
你好!如果只是“现金发放工资”,工资如何领取的问题,那你和用人单位协商一下如何领取你的工资。而如果是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则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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