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要求重新签署新合同

2021-02-21 13:40    浏览次数:2299次


休产假期间,公司变成合资并更改法人和公司名称要求重新订立新合同,原合同到期后本应签订无固定合同,新合同现改成3年合同,工龄延续之前的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你好!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第8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因此,“公司变成合资并更改法人和公司名称”并非应当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且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亦即如果用人单位的要求不合法,劳动者有权拒绝。此外,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第6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拒绝与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支付二倍工资至补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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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布于
公司这种情况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么 0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如果公司尚未正式作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辞退、开除你)的意思表示,那就还不算是单方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据你所述情况判断,公司尚未与你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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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布于
新合同已经拟好了要求近两日无异议就签署新电子合同,这种算是解除合同了吗 0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不是,这只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通俗地说,如果你同意了,就属于“你情我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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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布于
如果不同意,不签的话呢 0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网友 发布于
如果进入哺乳期之后,因照顾孩子无法工作,公司可以因为无法工作算旷工,以此为由,开除我么 0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如果你是在按照公司规定(如果公司有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后方才休假(无论休的是事假、病假、产假或是哺乳假)的,那不会构成旷工。且是否构成旷工并非以公司的认定为准,而是由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作最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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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布于
哺乳假如果公司不允许连着休的话,怎么办,每天一小时哺乳假离家远,根本无法哺乳 0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这是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9条第2款的明文规定。一方面,你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合理安排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因此系你所享有的法定权利,故公司很难对你按旷工或者迟到、早退处理;另一方面,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4条的规定,如果公司违反规定侵害你上述权利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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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布于
那中途的时间了,如果公司让提前一小时下班这样是不是也不算不合理啊 0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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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发布于
公司现在这种做法,能拿到经济补偿的几率大么 0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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