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N的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工资基数是怎么计算呢
2026-05-20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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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480次癌症晚期患者医疗期满后,公司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以下内容是否正确? 深圳法院对肺癌的统一裁判规则:工资基数:患病前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工资,不是病假工资、不是离职前病假期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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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从深圳司法实践来看,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N)和医疗补助费,很可能采用同一个工资基数。其次,上述采用的计算基数,有可能是按休病假前正常工作情况下的工资收入折算的平均工资,也有可能是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收入折算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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