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关于公司单方面安排个人待岗的若干问题

2025-01-13 11:28    浏览次数:117次


谢谢杨律师的解答,目前公司仍未恢复我的工作岗位及原工资标准,如您所说,即使我能证明公司安排待岗违法,主张待岗期间的工资差额也有可能不获支持,毕竟客观上未提供劳动条件,本来我还信心满满胜券在握的,现在又迷糊了,我最近两天查了大量的待岗裁判案例,有抗辩理由为因是公司违法待岗属于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员工未能提供劳动是因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所致,最终获胜取得待岗期间工资差额,再想请教一下如下几个问题:1、我这种情况如果以这种抗辩理由去争取的话,有没有一定的胜诉概率呢?2、如果败诉的话,我后面如果被迫离职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会不会有影响呢,经济补偿金前12个月平均工资基数能不能扣除违法待岗的那段时间呢?麻烦杨律师不吝赐教。
杨锦浩律师 发布于

你好!首先,如果真的认定是公司针对你的违法待岗,故意不提供劳动条件,那你主张工资差额是有可能获得支持的。其次,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按你正常提供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一般不会把领取深圳最低工资标准80%的收入纳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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