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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护理费有什么具体规定么?

2021-01-05 11:49浏览次数:1250次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后,回家休养期间的护理费应该如何计算?有什么具体规定么?

  • 杨锦浩律师
    2021-01-05

    你好!首先,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的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因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不论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其次,根据第34条的规定,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且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生活护理费由所在单位按上述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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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1179天前

    谢谢杨律师。停工留薪期内住院和出院后在家恢复期间的护理费,有执行的标准可以参照的么?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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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锦浩律师
    2021-01-05

    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在深圳地区的司法实践中,通常是参照实际发生护理费时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中国有同行业(居民服务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参数折算。比如,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粤高法〔2019100号),2018年度国有同行业(居民服务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8931元,折算后每日标准为:216.25元(78931元÷365天);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的通知》(粤高法〔202086号),2019年度国有同行业(居民服务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2100元,折算后每日标准为:279.73元(102100元÷365天)。护理费=日标准×需要护理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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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1179天前

    太好了,我先学习一下。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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