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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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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二月结婚,事先向公司请事假2月一整月,今日公司通知我,在12月的工资发放里,要扣除(2月事假无上班)公司承担社保费用,需我个人来承担公司承担部分,我认为这种情况不合理,请问我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是需要怎么进行处理
你好!这样处理肯定是不合法的,因为在员工请事假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不发工资,但要求员工承担公司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是没有依据的。关键是留好公司在你12月工资里扣除该笔社会保险费的证据,最好是提出异议(明确表示不同意),留好证据,将来主张公司克扣工资,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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