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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同居一套住宅内的家庭成员中,只给一位职务较高职工发放集中供热采暖补贴

2018-12-07 09:06浏览次数:1759次

请教一下,在天津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放集中供热采暖补贴的通知(财企一联[2000]71号)文件中,四、同居一套住宅内的家庭成员中,只给一位职务较高职工发放集中供热采暖补贴。 如夫妻双方在同一企业,不居住在一套住宅内,如何发放集中供热采暖补贴?

  • 杨锦浩律师
    2018-12-07

    你好!针对所提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综合71号文件的规定来看,享受“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应限于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有行政级别的人员,而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其中,副科级20元,科级30元,副处级45元,处级60元,副局级75元,局级90元。根据该文件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单位对享受集中供热的职工,可以参照以上标准自行制定补助办法。

     

    其次,根据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分析,其本意是“集中供热采暖补贴”与住宅对应,即一套住宅对应一份“集中供热采暖补贴”,如果家庭成员不同居住在一套住宅内,当然可以分别享受“集中供热采暖补贴”。但是,夫妻关系毕竟与其他家庭成员有所区别,如果主张不同居在同一套住宅并要求分别享受“集中供热采暖补贴”的,应当提供正当合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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