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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13 16:58浏览次数:1019次
坐标广东省,若员工2008年前入职,2022年离职的话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应该怎么计算?有相关的法律文件支持吗?
你好!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若干意见》(粤高法发〔2018〕2号)第10条的规定,首先,经济补偿月数上限、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经济补偿计发月数、经济补偿的计发基数问题统一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其次,《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该法施行后解除或终止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补偿年限从该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最后,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仍适用当时规定。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按照当时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仍适用当时规定。
当时的规定是指《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