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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赔偿的要求是否可行

2022-01-07 01:56浏览次数:686次

1月4号下午我(在职)去面试了一家叫青风音乐的公司,因为公司要人很急,我提出给我三天的时间做好离职及搬家的事情,1月10日,周一准时去试工,试工通过即可签订合同并且正式上岗,对方也答应了我的说法,让我1月10号开始去试工(有聊天记录为证),我也承诺对方会随时告知我的离职情况。1月6号的晚上7点我告诉对方我的离职情况,并且再次承诺周一可以准时上岗,对方也说了周一见。于是我询问了一下社保,劳动合同的事以后,然后11点的时候对方说因为我在犹豫,他们决定不合作了。我当即解释我只是询问一下后续的事情,并不是犹豫,然后他们才说了实话,说是有个人因为能立即上工,所以决定要她不要我。这种情况下,对方是否算是违约?我是否可以要求相应的误工损失和精神损失?所有聊天的内容都有截图为证

  • 杨锦浩律师
    2022-01-07

    你好!根据你所述,对方应已构成违约。但如果你起诉对方的话,法院一般只支持实际给你造成的损失,比如你在找到下一份工作前没有工资收入、自己缴纳社保,等等,通常不会支持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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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812天前

    那我这样的情况是怎么走法律程序呢?直接去劳动监察局举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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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锦浩律师
    2022-01-07

    你跟拟就职的公司之间尚未建立劳动关系,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好是等到损失实际发生且完全确定下来以后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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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812天前

    意思就是从我离职时间开始算起,一直到我找到新工作以后,在求职期间的这个具体时间存在了以后再去跟法院起诉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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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锦浩律师
    2022-01-07

    等到损失实际发生且完全确定下来以后再起诉。实际造成了哪些损失,就主张赔偿哪些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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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812天前

    那比如说我1月7号离职了,一直到年后2月10号才找到工作的话,在1月8号到2月9号这个区间发生的损失就可以找他们赔偿是吗?这个有没有时效性?有的话是多久?怎么算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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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锦浩律师
    2022-01-07

    诉讼时效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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