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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社:未签劳动合同,是否都要支付二倍工资?

2026-04-17 17:54浏览次数:13753次作者:深圳人社


常看人社君的朋友知道

之前咱多次科普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未与劳动者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

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本来是正经的法律知识

有人却当成了“生财之道”

在本该跟公司

签订劳动合同时

找各种借口拖延

就等着薅这笔二倍工资



法律能让“大聪明们”

钻这种空子吗?

一起来看今天的“以案说法”





人社君最后再说两句

法律的天平

一端托举权利

一端衡量公平

唯有劳资双方

共同恪守诚信、尊重规则

方能让权利的主张有边界

让公平的实现有温度

使和谐劳动关系

在法治土壤中根深叶茂



内容编辑:深圳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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