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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计算依据
问 律师您好,请问强制执行可以跨区申请吗?
问 转签后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你好!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46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可以要求将其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合并计算。第2款列举了“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5种情形: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你可以对照一下看自己的情况属于上述哪一种情形。至于社保缴费记录,通常只能证明你在某一段期间由哪个单位缴纳社保,由此判断与该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而不能证明非因本人原因转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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