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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3个月公司让我离职

2020-01-10 11:52浏览次数:1778次

规定是试用期三个月,我工作2个月了,但是一直没有签任何合同,现在公司觉得我不能胜任工作要辞退我,本来2020年1月会有15天带薪年假,但是公司要辞退我,不给我发年假的钱了,但是我1月是正常上班的,和其他同事都是一样的,就因为公司要辞退我,就不给我15天的带薪年假,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可以告公司吗?我是在天津市大港区工作的。谢谢您了!

  • 杨锦浩律师
    2020-01-10

    你好!回复如下:

     

    一、你在公司工作了2个月而该公司没有和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一个月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二、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你,如果公司能够证明你不胜任工作的,需要给你“N+1”的补偿;如果公司不能证明你不胜任工作的,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这种情况下你可以选择要求公司恢复你的工作,或者要求公司向你支付赔偿金(2N),二者选其一。

     

    三、无论是按照法律规定,还是按照公司制度的规定,你确实有15天带薪年休假未休的,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

     

    以上各项均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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