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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30 09:35浏览次数:2313次
促销员工作三年多,请假走的再上班不要了,五月工资说六月底给,到现在也不给,我要告他怎么办。谢谢律师!
你好!就你的情况而言是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工资问题。就此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需要你初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你每月的工资标准。
二是辞退问题。你在休假之后回去上班,单位就“不要了”,应当按照单位辞退你来认定。如果你认为单位辞退你违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既可以选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要求单位向你支付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N),二者选一。
但是,这同样需要你初步证明是单位口头将你辞退,否则将来单位主张你是自动离职的,就不太好认定了。
杨律师有时间?想跟您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