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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可以签收吗?

2019-06-06 12:13浏览次数:2742次

律师您好,公司说我严重违纪,对我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我没签收。想问一下,我应该签收吗?如果签收了,是不是就表示认可了?是不是就不能再申请劳动仲裁了?

  • 杨锦浩律师
    2019-06-06

    你好!应该签收用人单位送达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理由如下:

     

    第一、只有签收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将来你才能证明是用人单位单方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假如你没签收而又离开了工作岗位,那到底是用人单位辞退你还是你自动离职,将来就有可能会成为有争议甚至难以认定的问题。

     

    第二、你签收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只是说明你收到了或者说用人单位向你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但并不能据此推断你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内容表示同意和认可。

     

    事实上,合法、违法本就是法律对于行为的评价,也就是说,需先有行为人作出一定的行为,再有对其行为作出合法还是违法的评价。在这里,用人单位单方作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实际上行为是尚不完整的,必须还要将这一决定向你送达才算是完成了单方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之后也才有评价这一行为合法还是违法的问题。

     

    因此,对于用人单位向你送达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应该签收。如果你不认可,完全可以在签收后申请劳动仲裁,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将会作为一项很重要的证据。至于用人单位单方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行为合法还是违法,司法程序会作出最终的确认。当然,如果你担心引起误会的话,可以在签收时注明“通知已收到,但对内容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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