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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完工资一年内不准辞职合法吗

2018-06-09 11:46浏览次数:1947次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的问题,就是我来这个公司才一年,说是做满三个月涨工资,涨完工资一年内不准辞职,不然涨的工资要扣除,而且要志愿服从加班,加班也没加班费,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 杨锦浩律师
    2018-06-09

    你好!针对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涨完工资一年内不准辞职的约定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相悖,不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在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决定给劳动者上涨工资等事项。因此,如果你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达成了一年内辞职用人单位有权扣除上涨部分工资的约定,该约定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如果不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应认定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在劳动合同中就你服从用人单位安排加班达成的约定,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约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应属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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